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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合資購買財產登帳事宜 │

一、資料出處:980608、09財物研習會上課資料


二、內容:
(行政院主計處92年6月10日處會二字第0920003780號函)
為兼顧財產帳與會計帳相互勾稽及合理表達帳務之登載,各校應以其出資額登列會計帳及財產帳,並於財產帳適當備註合資
購買之情形;至財產數量之登載,則以出資比例折算之。

三、範例:

(1)甲、乙、丙三學校合資購買價值10萬元儀器,甲學校出資4萬元,乙、丙學校各出資三萬元,試問甲、乙、丙學校應如何辦
理登帳事宜?

答:
3所學校出資金額比為:
40,000:30,000 :30,000 =4:3:3
財產金額依出資金額比例分配:
甲校入帳金額為40,000
數量為4÷(4+3+3)=0.4
乙、丙兩校入帳金額各為30,000
數量為3÷(4+3+3)=0.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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