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│ 軟體帳處理 │

一、有關法令:
行政院主計處75年10月23日台(75)處孝五字第0972號函。

二、處理方式:
各機關各項應用軟體無須列記財產帳,唯應加以登記並管理。已列入財產之「電腦軟體」部分,可辦理減帳,
惟應依院頒「政府所屬各級行政機關電腦軟體管理作業要點」之規定加強管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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