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漁業會談預備會議 簽署「會議紀錄」 台菲共識 保證不對漁船動武

漁業會談預備會議 簽署「會議紀錄」 台菲共識 保證不對漁船動武

自由時報 – 2013年6月16日 上午6:10
〔自由時報記者陳慧萍/台北報導〕台菲漁業會談出現具體進展,外交部昨天宣布,台菲已在十四日舉行的預備性會議中,正式簽署一份「會議紀錄」,雙方同意建立海上執法合作機制,相互通報執法程序,並保證執法船艦不使用武力。

合作執法 建立通報機制
外交部長林永樂說,台菲漁業會談是「廣大興廿八號」事件發生後,我方向菲律賓提出的四項要求之一,最重要目的就是避免不幸事情再度發生,經過雙方不斷溝通,已在前天舉行第一次預備性會議,並達成四項共識。

林永樂說,台菲雙方已由我駐菲律賓代表處副代表張泰來,及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(MECO)代表白熙禮簽署一份會議紀錄,雙方各自保證,執法船艦不得對漁船使用武力及暴力,並建立通報機制,只要有任一方漁船被逮捕扣留時,所屬國政府將迅速獲知,以提供協助;扣押國政府也應依據國際實踐,儘速釋放被扣押漁船及船員。

會議紀錄 具法律約束力
對於「會議紀錄」的法律效力,外交部條法司長申佩璜表示,雖然台菲尚未簽署正式條約,但這份會議紀錄是具約束力的「法律文件(legal document)」,菲國已經向我國做出承諾,將修改「攔檢規則」等相關規範,加重對違法開槍執法人員的處罰。

林永樂表示,將要求條法司正式去函追蹤,要求菲方確實執行,把相關事件發生的機率降到最低。

參與談判的外交部亞太司代表回部辦事丁干城指出,MECO理事主席培瑞斯在會中不但承諾將盡最大力量解決問題,還特別指出,台日漁業談判花了十七年,他保證「台菲不會花這麼多時間」。

對於菲律賓是否向我方提出要求,外交部說,菲方願意正面回應,主因我方提出要求都很合理,且此案已引起國際輿論關注,菲方希望能修補台菲關係,期待我們儘速解除制裁。
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漁業會談預備會議-簽署-會議紀錄-台菲共識-保證不對漁船動武-221039497.html